由香港青年交流促進聯會、香港學生活動基金會和龍之家社會服務基金聯合主辦,香港大良同鄉聯誼會、粵港青年交流促進會、香港廣東社團總會青年委員會和粵港澳大灣區青年總會合辦,並由特區政府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教育局和香港中聯辦教育科技部擔任支持機構的「愛心行動獎2021-2022」,今天(15日)下午假座於香港會議展覽中心圓滿舉行。活動中,大會為宣傳社區關愛信息及呼籲青年投入義工服務,發揮互助精神,透過多元化的義工活動擴闊視野及發展個人潛能,建立責任感等正面的價值觀和人格成長,由七月份開始從110間中學共提名了324位學生,並於今天向當中20位愛心行動學生大使頒發獎項。活動更榮幸地邀請到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女士、香港中聯辦教育科技部副部長徐凱先生和活動創辦人兼活動大使張家朗先生等嘉賓親身出席並擔任頒獎嘉賓。得獎學生除獲得證書外,每位更獲頒$1000獎學金。得獎名單如下:
李卓僑 聖嘉勒女書院
林熹怡 嘉諾撒聖心書院
胡曉嵐 佛教黃鳳翎中學
范錦怡 中華基督教會基智中學
唐晞桐 拔萃女書院
袁穎恩 萬鈞匯知中學
許鐘玲 德望學校
彭成曉 Abbas Sahil (Islamic Kasim Tuet Memorial College)
黃泆溱 將軍澳官立中學
黃泇蒑 中華基督教會銘基書院
黃晞琳 庇理羅士女子中學
黃琪棋 真光女書院
黃暐朝 皇仁書院
黃詩喬 何明華會督銀禧中學
黃靜雯 寧波第二中學
黃韻 妙法寺劉金龍中學
葉嘉宜 中華基督教青年會中學
葉嘉麒 上水官立中學
劉佳妮 樂善堂余近卿中學
鄭夢周 拔萃女書院
張家朗先生在活動中分享其奮鬥經歷,希望能作為愛心行動學生大使效法的榜樣,在公益路上實踐堅毅精神。他希望通過該活動,勉勵學生應敢於追求夢想,不忘初心:「我都想向家長同年青運動員們分享一下,就係如果小朋友真係喜歡做運動,不妨放膽比佢哋嘗試。就好似我同我爸爸媽媽都會約法三章,如果最後成績唔好,或者教練覺得我不專注練習,就要讀番書…因為如果比小朋友去試吓,即代表更多年青運動員加入,水平一定有所提升。當越多人參與即係能夠攞奧運獎牌嘅機會亦都增加咗,所以我都希望可以有更多小劍手或者年輕運動員可以為自己嘅夢想而奮鬥!」。
作為奧運金牌選手的家朗,曾經亦面對過迷茫的時候,在奧運前更放了一星期的假期去調節自己的心態:「那段時間雖然好難捱,但亦令我成長咗好多。其實(當時)我太介意贏同輸,忘記了一開始為甚麼要打劍,(遺忘了)當時好單純好開心嘅感覺。但就因為自己之後有啲成績,令自己有更多嘅包袱去享受我喜歡嘅嘢,發現我應該好好享受而不應該好似返工咁。之後我一直堅持,亦有同教練同隊友傾了很多,真係好感激有佢哋一直在身邊支持我。」當司儀問到如何在比賽落後情況下反敗為勝,家朗分享一套自己堅持的心態,更獲得現場全場掌聲:「我比賽時不太理會分數,可能因為我好專注。有好多劍手覺得對方有14分,自己輸1分就會輸,但我自己角度會覺得一日比賽都未輸,我仲有機會追番。就算我真係贏唔到你,我都要令你無咁易贏我!」
香港青年交流促進聯會簡介
香港青年交流促進聯會於2009年2月16日正式成立。由成立至今,在特區政府以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緊密合作下,按照創會宗旨,齊心協力共同拓展會務,並致力促進兩岸四地青年間之交流,在青少年交流及成長方面擔當重要的角色。本會的宗旨是:
(1) 與香港所有青年社團合作,進一步推動青少年交流工作,為青年在就業、創業、就學及文化交流等方面尋找新的發展天地。
(2) 以香港青少年為主要對象,組織香港青年與內地、台灣、澳門(兩岸四地)之間青年在經貿、科技、文化及專業的交流活動,為青年人成才提供良好環境。
(3) 鼓勵青年人樹立奮發向上的優良傳統,增強香港青少年對國家、民族的認同感,弘揚中華文化。
聯會貫徹以發展青年人擔任推動者為目標,致力建立多元化活動平臺(青年交流、社會服務、領袖培訓),扶助青年人成長。本會理事及會員亦為各大小活動擔任指導或顧問,協助青年人從中加強組織能力和領袖才能,培育團體合作精神,成為明日的傑出社會領袖。當中,本會的重點項目包括「愛我中華」兩岸四地青年大匯聚火車團、「夢想啟航行動」及「我國‧我情」愛心服務計劃(東莞市外來民工)等
香港學生活動基金會簡介
「香港學生活動基金會」是一為香港熱心於學生工作之社會人士而設之公共性質慈善機構,旨在凝聚社會各界加強對青年學生之支持。作為「香港學生活動委員會」的執行機構, 「基金會」致力為「委員會」提供日常行政支授,並全力促進「香港學生發展委員會」的發展,通過提供經費、人力等資源,集結政府、商界及民間之力量,推動社會關懷學生,帶動學生關懷社會,培育領袖人材。
宗旨
1. 在非牟利之基礎上,提倡、支持、促進並推動學生在青年交流、社會服務及三業(學業、就業及創業)的發展,發掘學生的潛能,為香港、國家及世界培育領袖人材;
2. 為學生組織就青年交流、社會服務及三業(學業、就業及就業)等各方面的活動及交流發揮橋樑作用,並提供、給予、授予、捐助及分配屬慈善性質之支援及/或資助;
3. 提倡、支持及促進慈善活動,推動社會關懷學生,帶動學生關懷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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